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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上跟朋友吃飯,在聊天過程當中,朋友問了我幾個問題。第一個問題:你覺得兩個人結了婚就一定得住在一起嗎?我回答:不一定吧!如果兩個人因為工作關係必須分隔兩地,就沒辦法住在一起啦!朋友繼續說著:我的想法也覺得兩個人結婚不一定要住在一起,可是其他朋友們都認為:如果結婚沒住在一起,那幹嘛結婚? 我回答著:兩個人結婚又不是只單純為了住在一起!如果只是為了可以住在一起而結婚,兩個人同居應賅就可以達到這樣的目的了。第二個問題:那妳有吃過醋嗎?我回答:坦白說~談了很多段感情,只有那麼一百零一次有過吃醋的感覺,就那麼一次,以前沒有過,後來也沒再有過了。朋友都說是我的神經太大條了,所以對這種吃醋問題,基本上沒啥感覺(有時候自己想了想,不管對象是誰,如果我一直都這樣,我好像不是那麼正常耶!!如果以比例來看,我絕對是在那20%裡面其中一個比較特異的人)我想神經大條一點的女人,對男人來說,應該也算是好事一樁啦~哈哈~聊完天,朋友對我的結論是:妳果然是一位有趣的傢伙。。。。=.="

過了幾天,又跟一位好朋友聊天,朋友突然問我:如果每天上班溫馨接送情對象如果是他,那我大概多久會膩?我回答著:大概三個月吧!!朋友說著:這麼快就玩完喔~我說著:那是一種感覺問題咩~有人對妳好是一件幸福的事,如果一直對我好,我反而會覺得膩耶,我又不是一個很會依賴的女人,雖然有時候也會想要依賴一下,但絕大部分的時候的我,都是那麼一個獨立自主的人,就像是:一個人住慣了,如果有一天突然多了一個人跟你一起住,那我一定會非常不習慣(雖然以前也曾經跟男友一起同居過,前後加起來的時間也不是很長,住在一起呢~有住在一起的優點,但是不可否認的,沒住在一起也絕對是有它迷人的地方,正所謂:小別勝新婚,我絕對相信這個理論。畢竟~距離真的是可以塑造彼此的一點點美感。我一直覺得:不管怎麼相愛的兩個人,或者多麼互相喜歡的彼此,相處在一起的時候,或多或少也都一定會有小摩擦,把兩個不同個體的人,擺在一塊兒甚至生活在一起,也一定會有不習慣彼此的地方。或許有人會說:愛一個人,就是不管優點缺點都要愛也都要包容跟體諒,但~人總是會有情緒的不是嗎?包容久了習慣久了,有一天你也還是會覺得疲乏,但這種出現的疲乏並不是不愛對方,而是因為你的在乎,所以有時候才會讓你顯露出原本你看不見的自己。每個人都有自己喜歡跟愛人的方式,只是我們都是用我們自己專屬的方式去喜歡去愛人而已~

你愛她嗎?真的愛她嗎?好幾次我都好想問你這個問題~我想你畢竟真的是愛她吧!!!!我相信有很多人現在緊握的那一雙手,不一定是自己心裡最愛的那一個人,常常心裡面最愛的伊人,終究只適合在回憶裡想念~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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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esssa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